安全食品体系
安全食品体系是指通过粮、菜、果、肉、蛋、禽、奶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、供应、销售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和管理,使食用农产品达到安全质量标准。从2000年5月起,北京市开始进行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。食用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包括农产品的生产、市场、监控、保障四大体系建设,其中生产体系建设是基础。
植物检疫
植物检疫就是根据国家的植物检疫法规、规章,对需调运的植物种子、苗木及植物产品进行检疫检验,并对其携带的植物疫病、苗木及植物产品进行检疫检验,并对其携带的植物疫病、害虫和杂草等进行必要的除害处理,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、虫、草随着人为活动传播蔓延,保护农业、林业安全生产。国家在各省、地(市)县(市)设立了植物检疫站(植保植检站)、森林保护站,在进出境口岸设立了动植物检疫所,具体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。
农药残留及残毒
农药残留是指使用农药后,残存在植物体内、土壤和环境中的农药及其有毒代谢物的量。农药残毒就是残留在食品中的农药的毒性。如果未按照国家安全使用规定施用农药和进行农产品采收,或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高毒农药,农产品就会有农药残毒,就会对食用者身体健康造成危害,严重时会造成身体不适、呕吐、腹泻甚至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。